扬州婚姻家庭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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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孩子的户口在女方,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进行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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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分开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她不是自愿的,还说她不到14岁,说她被迫承担法律责任?
(1)对方非自愿情况下,要负刑事责任(2)对方自愿的情况下,但其为满14虚岁,未满14周岁的,仍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满14周岁,且自愿,但发生关系人系对该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满14周岁,且自愿,并且发生关系人不是与对该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则不用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二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二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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