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会保险法律问答

常州
社会保险
退休人员医院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一、退休人员门诊看病能报销吗1、退休人员门诊看病能报销,针对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包括在职参保和退休人员,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计保障机制,门诊报销比例超过50%,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如果是作为退休人员,那么这个医疗保险也是可以办理退休待遇的,是可以终身免费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医保的报销范围一般包含什么1、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的药品目录一般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被全部纳入了报销的范围,然后就是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而乙类目录药品则是需要先个人自付一定的比例,剩下的部分被纳入了报销范围,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而有些药品是不能报销的,比如:减肥药、不孕不育等药品;2、诊疗项目目录:可报销在临床诊疗种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由物价部门定制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其余项目则是无法报销的,比如:挂号费、整容、美牙等项目无法报销;3、医疗相关的服务设施目录:一般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来提供,被保险人一般会在接受诊断、治疗、护理的过程中需要接受的必须的服务设施。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无法领取失业金,可以到社保局修改吗?
失业金一般是可以直接打到社保卡上的。如果不想让其打到社保账户上,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更改领取方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向当地社保部门留存的银行卡卡号,失业金将会打进指定的个人开户银行的卡号内。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不小心申请了失业保险金,怎样取消
一、失业保险金申请错了怎么取消?1、失业保险金申请错了,可以申请撤销。(1)失业补助金的撤销,可以去当地的社保窗口办理。目前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2)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申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失业保险,是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导致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时,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补贴其因失业而损失的部分经济收入,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项目;2、失业登记是指我国对城镇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时尚未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是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3、根据相关规定,市民能够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等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等于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的等于移居境外的等于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于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参加职业培训和两次不服从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的等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个人和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