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保候审法律问答

江苏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做什么?
【法律分析】案件取保候审以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管理,对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找本人进行谈话。另外,办案单位也可以随时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相关传讯,传讯三次没有正当理由不去的,对其进行逮捕。如果是异地取保候审的并且当事人不在案件所在地的话,办案民警需要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有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当事人的行为。取保候审同意之后会有一个取保期,之所以叫本人去公安机关是为了备案能够及时通知到当事人。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以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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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公安扣押的手机,可以去补办手机里的那张手机卡回来用吗?
法律分析:对于取保候审后扣押的手机能拿回来吗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不算没事了,要配合调查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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