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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职期间与公司签订过竞业协议,现已离职。拿到另外公司offer,原公司认为此公司属于竞业协议限制范围内以上事实是否足以申请解除竞业限制或者劳动仲裁?
违反竞业限制签的协议无效。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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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的店,有一个想要退出,另一个呢,已经把要退出的那个人的股份收回来了还可以把股份在退给他吗?
一、合伙人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达到退股目的。如果是合伙企业则可以依法进行内部转让或者退伙。三、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但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可以转让股份。可以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转让份额,或者退伙。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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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作为发起人欲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其拟定如下内容(1)10个发起人中有6个住所地在境外的发起人XX公司拟定的内容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中有6个住所地在境外的发起人XX公司拟定的内容中有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的要求如下:1、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2、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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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手续会是什么的
申请破产的程序具体如下:1、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主体为债务人或债权人;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申请破产的程序具体如下:1、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主体为债务人或债权人;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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