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征地拆迁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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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建设用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为基本农田怎么办?
涉案地块中基本农田、耕地或林地等的具体位置和数量的认定,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来完成。实践中,通常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会同地籍人员去现场进行勘测定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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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树能不能申请砍伐?
退耕还林的树木一般不可以砍伐。退耕还林的林地属于一般防护林,禁止商业性的采伐。有采伐需要应当进行正当的采伐申请,通过林业部门的审核进行开采。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三条退耕还林应当统筹规划。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协调、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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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田野里放集装箱合法吗?
在日常生活中,集装箱的放置一般用于生活居住用的活动房,如果该土地已经获批可用于建设用地使用,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把集装箱放在自己家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一般不属于违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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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农村,原来分配到农村的土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根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可见,只有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迁入县城或小城镇的或迁入其他乡村的不算),并且必须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是农业户口的不算),承包地才是应当交回发包方(村委会)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到承包期限结束。政策是:三十年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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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强拆10年了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房屋被强拆已达10年,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来维护您的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非法占地上建筑物,虽有权机关可责令限期拆除,但拆除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若遭遇非法强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并不代表放弃权利,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长期忽视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和权益受损,建议及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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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强迫退林还耕怎么办?
当退耕还林土地被占用时,当事人可自行与对方进行和解,也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或向县区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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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负责修建乡村道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道路修路依法归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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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手写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民法典》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1、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土地承包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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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不给予4050补贴,推诿各种理由
一、补贴拿不到如何投诉1、补贴拿不到投诉方法如下:(1)如果确定自己达到了补贴标准,却没有拿到补贴可以到镇纪委投诉,要求书面回复,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再到市纪委投诉;(2)拨打举报电话12309;(3)登陆官方网站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二、社保卡中补贴怎么查询1、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2、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3、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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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不给予4050补贴,推诿各种理由
一、补贴拿不到如何投诉1、补贴拿不到投诉方法如下:(1)如果确定自己达到了补贴标准,却没有拿到补贴可以到镇纪委投诉,要求书面回复,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再到市纪委投诉;(2)拨打举报电话12309;(3)登陆官方网站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二、社保卡中补贴怎么查询1、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2、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3、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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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养殖场已经关闭多年了,现在政府部门没有补偿怎么办?
养殖场关停有以下补偿:1、关停养殖场的土地补偿费,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2、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对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重置成新给予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可参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生产成本以及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违法案件涉及的单位或者个人;(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涉嫌土地违法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暂停办理与该违法案件相关的土地审批、登记等手续;(五)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责令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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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田里流水,完了他这一瓶放你别人家耕田里头,种地大好是挡水的,完了之后呢把那个大好评上,人为了种地?
您好,对方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您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损失扩大,影响农作物产量,进一步加剧双方纠纷。建议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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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批准了一块宅基地,还能建房吗
确权后的宅基地能再建,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关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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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的土地被土地管理部门划分为基本农田合法吗?
判断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据是: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依据判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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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让我们盖房子,我们村委会给我们划的宅基地怎么办?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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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上有我一亩地,被别人确权了怎么办?
您好,如您的土地被别人确权,建议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依法向乡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若存在争议,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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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林权证的林地被人占领我该怎么办?
(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5)明晰产权的依据;(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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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工作多年,现在没有土地了。我该怎么办?
农民因土地产生纠纷的维权途径有:(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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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养殖场,政府要拆除,违法建设怎么办?
您好,养殖场拆迁过程中,有些地方是会将养殖场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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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等补偿。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确保公平合理。如未及时处理赔偿事宜,可能影响征收进程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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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属于我们的宅基地吗?我们还能盖房子吗?宅基地有时间批准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建房依法必须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即使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必须拆除、罚款、整改。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六条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1.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3.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4.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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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前是别人的地,别人在家前埋坟是违法的吗?
一、私自在别人土地建坟地违法吗1、私自在别人土地建坟地违法。私自违建墓地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属于违法,但不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的触犯,不构成犯罪行为。具体还要看私建的是公墓还是私墓,是在耕地上还是在荒地上,有没有建在政府有规划的地方。2、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二、坟地在承包地里合法吗坟地在承包地里不合法。农村承包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承包给村民,只是将经营权承包出去,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权属问题。擅自在该承包地上建造坟墓本身就违背了承包合同,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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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占用公民耕地多少钱一平?
国家占用公民耕地的补偿费用会根据具体的土地年产值来计算,一般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请注意,每公顷的补助费有上限,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来规定的,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若补偿不及时或不足额,可能会影响农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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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现在老人不想把土地给儿子怎么办?
你好,土地确权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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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对租赁经营者有补偿吗?
房屋拆迁租赁户有补偿,应当补偿租赁户因房屋拆迁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损失、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以及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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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建大棚建一半不让建了怎么办
如果基本农田建大棚建一半不让建了,应立即停工并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在基本农田上进行破坏活动,违者将面临限期拆除、罚款等措施。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且已投入的建设成本可能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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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危房宅基地,不批准手续该投诉当地哪个电话号码?
宅基地建房依法必须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即使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必须拆除、罚款、整改。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六条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1.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3.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4.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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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拆除猪圈没有赔偿怎么办?如无赔偿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等投诉,养猪场污水排水量大、污染负荷高,有机物浓度高,固液混杂,应合理处理污水。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第三条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各环节进行全程管理,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设施装备配套率。第四条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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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哪个部门的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需要以下内容:1、该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争议以及解决了;2、具有相关证据证明确权人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3、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去申请确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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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审批面积但是在原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属违建吗?
超出审批面积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占地建房,县级以上政府可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或没收建筑,并可能罚款。若严重违反规划,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处理违建问题可避免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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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块田地。但我们之间没有协议。这片土地的土地确认权注册所有权是谁?
你好,需要有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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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家的土地有争议。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有个人或组织侵害可向村委、乡镇政府要求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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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发放?一般在拆迁前,补偿款应已足额到位。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专款专用,确保被拆迁人权益。了解这些规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征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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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如何处理装修违建
当遇到装修违建、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多收电费等问题时,物业应如何妥善处理?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物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的合法措施,帮助您了解物业的职责和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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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纠纷处理需遵循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及时在征地前的告知、听证等阶段提出意见,如有异议可申请协调、裁决,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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