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管道占地的,按照所占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按土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进行补偿;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进行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