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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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如何处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以下的问题?损坏1000元以内可以立案吗?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以下,不可以立案。立案追诉: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认定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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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初,我父亲和我的牛奶被村里的商务秘书殴打,成立了镇政府。他们拖延了一个多月,我们做什么呢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打人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具体何种方式最为有效管辖还是要看当事人个人的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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