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合同违约纠纷法律问答

浙江
合同违约纠纷
假的微粒贷app骗签了电子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网贷被骗签了电子合同也没关系,只要你收集证据,能证明被骗的事实,那么电子合同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作为借款人而言,不用遵守无效合同的约定。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想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收集证据如截图、合同明细、银行流水记录等,去举报投诉;另外一方面不要再相信网贷机构的任何话,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电子合同签订后可以退还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签了订金一般是可以退的。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未退还的,给付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如何向培训机构投诉?
投诉学校可以从以下平台进行: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4、还可以写信举报。选择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选择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选择培训机构一定要找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2、合同是自身利益最有力的保护,注意合同中含糊不清的条款。退费附加条款多,报班付费应慎签合同;3、培训机构利用交费越多课程优惠越大促使消费者多报课程,警惕里面的风险也越大;4、保留合同、票据和宣传手册非常重要,还要提示,保存好刷卡记录或者转账凭证,尽量不要转个人账户。一旦出了问题,牵涉退费问题,票据和校方的宣传材料都将成为重要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