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的那一个房屋住宅小区连个大门口也没有,因此 大家沒有按时交房,可是如今我们要交房,可房地产商要依照每日一百的合同违约金扣除。我想问一下房地产商能够扣除合同违约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