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刑事案件法律问答

抚州
刑事案件
强制执行数天开始抓人拘留
一、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1、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下;(1)强制执行时,如果法院发现败诉方,也就是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就可以司法拘留,拘留期限不超过15天;(2)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则一般不会发生拘留,只要继续配合完成执行就可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立案执行应当准备什么材料申请立案执行,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执行书应当记明,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身份情况、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表,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需要执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对申请执行书所载明事项,应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2、据以申请执行的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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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检察院会通知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移交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吗1、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因为案件移交属于正常法律程序,不需要通知。而且案件到法院以后,法院会立即通知被告人领取起诉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二、派出所移交案件通知吗派出所移交案件不会通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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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地址可以在派出所找到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通过派出所找人,要看和你是什么关系的人:首先,本人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其次,如果被找的人是亲属关系,必须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底册等证明,经过登记后可以进行查询。如果被找的人与自己是非亲属关系,派出所会经过登记后,进行查询,并与对方进行联系,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将被找人的地址告知自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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