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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代步车的国家规定
残疾人代步车要办理的证件要求各省市规定不同,以徐州市为例,徐州市要求残疾人代步车要经过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法律依据:《徐州市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四条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申请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十六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二)上肢功能正常且下肢残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三)所驾车型符合准予上路行驶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的种类;(四)无色盲、精神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身体缺陷。一名下肢残疾人只能登记驾驶一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扩展资料《徐州市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十条使用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上路行驶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残疾人证和随车陪护人员相关证明。(二)不得擅自改变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座椅等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和外观、颜色;(三)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四)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不划分车道的道路靠右侧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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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诊室住了5天算是住院吗?
一、住院一定要住满三天吗1、住院一般不用住满三天。但是三天是医保与医院结算的一个指标,即住院三天以上可算一个住院人次,住三天以下则作为急诊留观做按实结算处理,与病人无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如下:1、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等;2、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3、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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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知道银行卡号和名字能找到自己吗?
法律分析:首先去当地公安局报案,提供对方银行卡卡号给公安,公安会侦查的。用银行卡卡号不一定查到对方身份证号码,因为,对方可能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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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向那个部门投诉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医院的举报电话是12320,投诉方式包括以下:1、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2、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医院乱收费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第十九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针对发现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统一受理投诉;(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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