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可以依法与其他人就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并据此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民事权利。且该权利仅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