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刑事辩护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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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一、刑法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1、刑法诉讼时效期限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刑事诉讼的程序有哪些1、立案。在收到相应的材料之后,有关的司法机关就会对材料进行甄选,看是否有构成刑事犯罪;2、侦查。在确定了就是刑事案件之后,就要由专门的司法机关出动,对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3、起诉。在搜集完全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4、审判。在公安机关或者是个人提起了诉讼之后,法院方面根据证据和有关的法律,按照有关的程序步骤,对案件进行梳理,最后裁定谁是犯罪主体,以及各自要接受什么样的刑罚;5、执行。在法院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裁定之后,就由公安机关对裁定的内容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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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裁定适用范围有什么
第二审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如下:二审法院在审理刑事上诉或者抗诉案件时,经审理发现,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量刑适当的,可以依法制作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决的刑事裁定;经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驳回上诉、抗诉、撤销、变更原裁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二审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判决和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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