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刑事拘留法律问答

菏泽
刑事拘留
强制执行数天开始抓人拘留
一、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1、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下;(1)强制执行时,如果法院发现败诉方,也就是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就可以司法拘留,拘留期限不超过15天;(2)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则一般不会发生拘留,只要继续配合完成执行就可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立案执行应当准备什么材料申请立案执行,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执行书应当记明,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身份情况、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表,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需要执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对申请执行书所载明事项,应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2、据以申请执行的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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