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连锁加盟法律问答

襄阳
连锁加盟
在一家珠宝公司干了18年店长,昨天来通知我转给加盟商做,然后加盟商不用店长,现在给转岗降薪,而且是经常出差,我不同意?
法律分析: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企业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1、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非本人同意企业不可以调换岗位,除非劳动者本人无法胜任此岗位,除此之外企业调换劳动者岗位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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