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问答

十堰
交通事故赔偿
我的车被撞了,交警处理完了,肇事者找不到,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联系不上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联系不上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联系不到对方时,可以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通过交警来联系到对方;(2)也可以等待对方主动联系;(3)或者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先行找保险公司理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理赔费用有哪些1、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相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来说,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要进一步赔偿: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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