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软件侵权行为的界定应当按照创意与表达分离原则来确定。如果行为人复制软件程序的基本要素或结构,或者按一定的规则、顺序复制部分软件代码的,都属于软件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