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产损害赔偿法律问答

湖南
财产损害赔偿
农村道路坏了哪里投诉,有人管理吗?
一、道路损坏找哪个部门投诉1、道路损坏找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当发现城市道路有破损影响交通安全时,也可通过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进行报修。该电话服务内容涵盖了建设系统中的供水、市政、供气、排水防汛、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园林绿化、城市交通、市容环卫、建筑建材业管理、城管监察等7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多种行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二、城市道路和公路怎么区分1、城市道路和公路规定标准不同:城市道路需要考虑城市管道、城市绿化带、自行车道等的布置;公路考虑的是交通量与交通强度,因此市政道路要比公路较杂;2、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限不同:城市道路是由城市建设部门管理;公路由交通部门管理。城市道路即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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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不卸货扣押车辆,该怎么办?
货车出了事故车上的货的处理方法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2、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3、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货车道路运输证如何办理1、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2、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4、予以许可的,即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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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主人协商,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即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友好磋商解决纠纷。(2)协调解决,即由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出面主持公道,在当事人资源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解决纠纷。(3)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即依据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事先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资源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种子纠纷提请仲裁机构依法裁决从而解决纠纷。(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虽有仲裁协议但当事人双方都不愿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调节或者判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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