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彩礼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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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
我和妻子结婚半年了,我们结婚后,她怀孕了,流产了。结婚半年,现在她提出离婚。我能要彩礼吗?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时基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夫妻双方作出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决定,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必要条件,其二,哺乳期、怀孕、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但是若是男方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第三,结婚的彩礼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前赠与行为,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最多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这一笔彩礼作出协商处理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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