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离婚法律问答

海口
离婚
我孩子是前妻带来的,之前上学都是以我教的社保上的学,后来我两离婚,孩子一直在我身边怎么办?
协议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男女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三、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四、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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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想和我老公离婚,整天不悟正业,也不上班,天天到网吧打游戏,这种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配?
针对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分割的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首先要男女双方是否能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约定分割;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的,还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性权益,或考虑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情形进行酌情的考虑。对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分为以下情形:一、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婚后一方全额出资的,能证明该出资系一方婚前的财产转换而来的,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为个人的财产,婚前由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购买的,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婚后有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该房产归属于登记的一方。因房产在购买时间、出资方式等情况存在多样性,造成房产分割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如遇房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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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小孩2岁半,男方就要求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每月还9000贷款女方会得到房子的补偿款吗?
离婚时男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男方应当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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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两个儿子 女方死活不肯要 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两个孩子,一般都是一方一个,但子女抚养的问题,法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哪一方能够说服法官,法官最终的判决就倾向于哪一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行为的情形,子女可随父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于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等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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