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起诉离婚法律问答

成都
起诉离婚
我离婚20多年了,儿子23岁了,电话也没接,我该怎么办?心碎了,眼泪也干了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怎么办1、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的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先协商解决;(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妻子可以离家出走,起诉她被遗弃多久
一、遗弃家庭成员多久可以起诉离婚1、遗弃家庭成员随时可以起诉离婚。一旦发现一方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随时都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证实一方确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应当判决离婚。遗弃家庭成员属于离婚的法定情形。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证据为找到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等,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被遗弃人的陈述、扶养人将被抚养人移置于当事人不能扶养的场所的事实等。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 同城律师
  • 律师推荐
  • 省会律师
  • 专业律师
  • 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