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行政处罚法律问答

成都
行政处罚
超速50%,会留下案底吗?
高速扣分如下: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高速有哪些规定1、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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