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们家开个中小型瓦厂,前不久因为天气炎热有一个职工(年纪62岁)突发性中署昏倒,后送至医院门诊,住院治疗一天后住院。过后该职工亲属规定我们家赔付他,我想问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家该负哪些义
工伤一般都能确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能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