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行政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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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纠纷
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是否违法
员工宿舍卫生罚款不合法。用人单位可以将宿舍脏乱纳入绩效考核中,扣去对应的绩效工资,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等内容。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方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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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被别人套牌怎么办?
一、摩托车套牌不处理后果是什么1、摩托车套牌不处理后果如下:(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2)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一次记12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二、摩托车上牌的流程是什么摩托车上牌的流程如下:1、验证,购车后带着经销商开的发票,到市工商局所属的机动车市场管理所办理验证手续,并加盖验证章。如果是进口车还需交验由经销商提供的海关货物进口证明或罚没证明书、商检证明书及相关的申领牌照手续;2、办移动证,如果车主能确保在提到新车后的七天内办理完上牌手续,那么就可以不必办理车辆移动证;3、验车,验车时要带齐的证件包括车主身份证、进口单和车管所核发的准验单;4、缴纳购置税,车主还必须到交通部门指定地点缴纳购置税。单位所购车辆可以用银行支票来支付;5、领取车牌照;6、建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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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警察大队能否因违反禁令标志而在同一地点连续两次被罚款?
同一地点违章停车不可以连续处罚。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不能重复处罚,如果是车辆被处罚后开走了,又开回来,是可以继续处罚的,如果被贴了两张罚单,可以找到车辆未移动的证据,进行行政复议。违章的行为有哪些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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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驾照实习期间吊销,何时可以重考
一、实习期酒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考1、实习期酒驾吊销驾照满五年才可以重考。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要满十年,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那么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二、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被延长驾驶人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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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物品没有写在扣押物品清单上。这是违法的吗?扣押物品清单上没有写很多物品。违法吗?
一、公安扣押物品的规定是什么1、公安扣押物品的规定包括:(1)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哪种行为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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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老师翻学生书包是违法的吗?
老师翻学生书包违法。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学生虽未成年,但仍有主张基本权的能力。搜书包严重侵害学生的隐私权,可能已逾越教师管教权的范围。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非法搜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2、客观要件,非法搜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3、主体要件,非法搜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非法搜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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