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有效提出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有效追究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追究;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或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追究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