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行政处罚法律问答

青海
行政处罚
消防检查罚款1万元是否合理
消防有罚款权利。而且基本上都是由消防大队具体实施罚款执法,如果不交的话,就是违反其它相关法律的行为,会依据其它相关法律处罚。行政处罚决定具有先定力,只要罚单已经开出就必须支付,如果有异议也要先行支付,然后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消防法规定的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2、过失引起火灾的;3、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4、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5、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6、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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