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事法律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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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
你好,我妈妈80岁刚做完直肠癌手术回家,生活还不能自立,我兄弟轮流养育妈妈,现在轮到哥哥家养育他不让妈妈住在家里,用玻璃钢瓦旁边的房间给妈妈住,我们劝他不要这样做,他不听劝告,我该怎么办他违法吗?
离婚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子女:一、所谓的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立法本意看,“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夫妻离婚后子女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基本生活权利,而不是要求子女必须随一方生活。现把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作为解决子女抚养的唯一方式,是审判实践的一个误区。笔者认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而不应以“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为原则。应该说,轮流抚养子女不失为合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一种重要途径。二、“随一方生活”的负面影响。首先,随一方生活的方式,导致离婚夫妻抚养子女权利义务失衡。如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本来就非常困难,而另一方也属于低收入阶层,按法律规定,另一方每月给付的抚养费虽占收入的20-30%,但实则仅有一、二百元,这必然使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堪重负。其次,随一方生活,人为割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容易扭曲当事人的情感心理。不少离婚的夫妻重新起诉争夺对子女的抚养权,原因就是不能忍受被判定与孩子分离的生活。再次,单亲家庭容易成为不良少年的摇篮。许多未成年子女因贫困或缺乏家庭关爱,而成为问题少年,甚至卷入不良少年群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后,还会引发不必要的诉讼,如随着子女长大而需要增加学习、生活费用以及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下岗或失业,经济收入减少而要求减少给付抚养费,当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就容易引发诉讼。三、实行轮流抚养原则的可能性。首先,虽然父母离婚后居住在不同的地区或出现住房困难等问题,可能给子女的上学带来一些麻烦,但这并非只有离异夫妻的子女才会遇到。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加之离婚诉讼中未得住房的一方能得到相应的房屋补贴款,因此,住房困难不应成为实行离婚夫妻轮流抚养子女的障碍,毕竟这一因素,较之于随一方生活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其次,实行轮流抚养,应当尽可能让子女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处生活的时期,可以适当地长一些;子女分别在两处生活的时期,一般可以均等,但不绝对划分。审判实践中,应当根据父母的抚养能力、便利子女上学等因素,对抚养子女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安排,力求产生积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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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做试管婴儿生下A一对,如今老公要跟我离异,他想女生跟他,男孩儿跟我,但我觉得两个都跟我,他在异地工作,一周回家一次,一周不在家,一年有大半年不在家,我想问一下是我申诉成功的很有可能吗
1,《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精子采集的相关要求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了可以做人工受精(试管婴儿)的适应症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可以进行人工受精的适应症(1)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适应①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②排卵障碍③子宫内膜异位症④男方少、弱精子症⑤不明原因的不育⑥免疫性不孕(2)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适应①严重的少、弱、畸精子症②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子症③生精功能障碍(排除遗传缺陷疾病所致)④免疫性不育⑤体外受精失败⑥精子顶体异常⑦需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查的(3)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适应目前主要用于单基因相关遗传病、染色体病、性连锁遗传病及可能生育异常患儿的高风险人群等(4)接受卵子赠送适应①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②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携带者或患者③具有明显的影响卵子数量和质量的因素(5)赠卵的基本条①赠卵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②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③对赠卵者必须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参照供精者健康检查标准)④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权利和义务应完全知情并签定知情同意书⑤每位赠卵者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妊娠⑥赠卵的临床随访率必须达100%。
固原法律问答顾问
固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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