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劳动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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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后一直不发工资怎么办啊?
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属于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理由包括:首先,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是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其次,双倍工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这也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是一致的。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主要是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双倍工资责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三、未签劳动合同未必双倍工资具备劳动合同基本条款、能够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予支持。在案件审理中,应综合整体情况,将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规定进行目的解释,若用人单位具有书面订约行为外观,不具有不订立合同的内心意思,且劳动者存在找人代签可能的,可排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适用。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要求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不能主张二倍工资。人事负责人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在用人单位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人事负责人因失职甚至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张二倍工资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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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以前的单位给上的养老保险,那个单位倒闭了,这个养老保险能取出来么?
一、公司给交的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出来吗1、公司给交的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出来吗如下:养老保险在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来;个人帐户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二、哪些情况养老保险允许退保哪些情况养老保险允许退保如下:(1)重复缴纳养老保险;(2)出国定居;(3)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4)城镇与农村政策无法衔接社保缴费未达到15年,且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转移接续的,根据情况可能退保;(5)在职死亡;参保个人死亡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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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班的时候看了手机微信,被保安拍到了。行政部门应该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作为处罚。我拿月薪。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组成。合法合理吗?
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属于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基本工资包含绩效工资违不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劳动者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后,仍然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是合法的。2、如果劳动者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属于违法。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属于内部制度。如果要对此进行调整,理论上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确定,单位不能单方面作出调整。所以,你能够证明你们之前的绩效工资惯例的话,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的方式,阻止单位对于绩效工资的制度变更,保障自己的权益。由此可见,只要到手的实际工资低于了最低工资标准,无论工资里面包含了什么、扣除了什么都属于违法行为,反之则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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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接受公司要我不接受,公司说我不服从公司的安排,准备强迫我转岗,怎么办
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申请仲裁需员工携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等材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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