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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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户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享受村征地补偿吗?
法律分析:是否能够获得农村征地赔偿款和与公务员的身份没有相关关系,主要的关系在于获得农村征地赔款的人必须是属于当地农村的集体组织的。如果不是属于当地农村的集体组织或者已经将户口迁移到城镇的话,那么就不能够得到相关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川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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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河流能承包给私人吗?
法律分析:自然河流不可以承包给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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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硬化应该找哪个部门?
农村硬化公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归属哪个部门农村硬化公路,主要归乡级人民政府部门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所以,如果你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就直接找县级...查看更多
临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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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行政处罚不服有复议权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对土地行政处罚不服,可选择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起诉时限;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注意申请期限及障碍消除后的继续申请权。具体操作包括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撰写申请书或诉状、按时提交给相应机关等。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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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是兼具商业和住宅功能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商住用地的使用年限通常为40年或50年,具体年限取决于当地规定。这类土地常用于建设既有商业设施又有住宅的综合性项目。若未按规定使用,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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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承包农村土地?
可以承包。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可以承包土地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法律中规定,像耕地、林地和草地的承包方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荒山荒沟荒滩等土地,可以通过拍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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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农村耕地被别人占用了。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建议诉讼维权
楚雄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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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修路离我们的房子太近了,只有60厘米。
修路离房子太近是是不合法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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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入户道路规定多少米?
村内道路最低宽度为4.5米。农村道路是指任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在农村范围内,用于村、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不属于农村道路。标准同时对路基、路面宽度作出要求:乡道采用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硬(土)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对于特殊地区,如三州及盆周山区、地形地质复杂及交通流量小的路段,乡道和村道可按单车道设计,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错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法律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田间路(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m。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田间路(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因此3.5米的田间道是符合国家标准的。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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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在农村盖了房子,占用了别人的土地什么价格赔偿,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权利】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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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前建好的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现在举报就一定要强拆吗?
违章建筑依法可强拆。对于未取得合法建设许可的违章建筑,一旦确认,有权机关可依法强拆。不及时处理此类建筑可能影响城乡规划、公共安全,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和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了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和罚则。
来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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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退林还耕有补偿吗?
退林还耕有补偿。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补助粮食应当就近调运,减少供应环节,降低供应成本。粮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粮食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不得向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和退耕还林者分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口粮消费习惯和农作物种植习惯以及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粮食的品种。:《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九条退耕还林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其中退耕还林(草)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农业特产税。退耕还林的县(市)农业税收因灾减收部分,由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确有困难的,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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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我的土地,不给钱怎么办?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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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我开垦了一块荒地,现在土地确认的废弃者想回去。我能得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个人如果对荒地进行开垦的,对荒地进行征收时,农民可以获得的补偿金主要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因地而异,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为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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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办理土地使用证对我自己有什么影响
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国土资源局缴费领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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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征收该怎么计算赔偿
山东征收赔偿计算因情况而异。一般而言,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确定赔偿数额。协商时,双方直接谈判;调解需第三方协助;诉讼则由法院判决。选择方式应基于具体情况和赔偿请求人的需求。如征收涉及财产损失,通常需评估财产价值;如涉及人身损害,则需考虑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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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改造房屋如何计算补偿
嘉峪关改造房屋的补偿计算涉及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装修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确保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若不及时处理补偿事宜,可能会影响改造进度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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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开荒麦田已经耕种了4年现在有半亩麦苗被毁,地也不能恢复了。
如果麦田被毁,应首先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被毁情况。同时,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如邻居、村民等目击者的证词。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法律程序至关重要,可用于证明损害情况和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都是关键的法律依据。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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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土地被征收了,补偿儿子能继承领取吗?
征地补偿子女能继承。征地补偿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其子女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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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未挂牌就先动工投诉有用吗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选择时,可考虑先通过投诉解决,若无果再选择行政复议或诉讼。行政复议适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行政诉讼则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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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遮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林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实际操作中应首先查看林权证或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使用权人。若存在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调解,请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3.仲裁或诉讼,根据争议情况和双方意愿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在处理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黑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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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结构的地窖拆迁和地下室拆迁一样吗?
砖混结构的地窖和地下室在拆迁时并不完全相同。虽然它们都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但具体的补偿和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和收益权。地窖和地下室作为附属物,其补偿将依据其合法性、用途、价值等因素来确定。未能及时处理这些附属物的拆迁问题,可能会导致补偿纠纷或影响拆迁进度。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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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再婚。我还能享受到我丈夫的房子被拆除的乐趣吗?
你好,按照当地的政策办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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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部门强占农民耕地,如何维权
法律分析:电网占用农民土地应当先进行征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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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规定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双方应优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则应按约定申请仲裁。否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及时处理纠纷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受阻、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其他不利后果。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纠纷,而仲裁则需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若无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单方面的仲裁申请。
云浮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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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承包的土地已经运营了30多年,它将被国家征用。村集体不给我们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被国家征收时其补偿款也是补偿给村集体,即集体经济组织内所有成员共同享有。但是,涉及被废谁家田地造成承包责任田减少及青苗损失等,村集体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给当事方适当补偿的,也合情、合理、合法。若争议较大可召开村民委员大会决定。供参考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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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您应首先了解无土地证的具体原因。若因开发商未办理,可催促其尽快完成。若需自行办理,步骤包括:1)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2)凭变更后的房产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3)经核实后,由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确保及时处理,以保障产权完整性和未来交易顺利进行。
大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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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村里的土地纠纷,政府和警察多次调整失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有征地补偿纠纷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村里没人修路应该找当地的(县)市交通局解决。报批、筹划、勘测、验收等一系列问题都属于这个部门。农村修建村级公路(指修到村部的)国家有补贴,到自然村塆的便没有补贴了。村级公路和补贴各地标准可能不完全一样,一般路的标准是三米宽,水泥路面国家补贴10万元,我们这里县政府再补贴2万元,泥青路面好象每公路国家补7万元,县政府再补1万元,其余的由各地自筹。水泥路面一般需要20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村里要每公路要自筹近8万元,自筹的办法:如果村里的收入,主要是从村里的收入中解决,如果村里没有收入便要组织群众集资,也有的地方因在外的老板和知名人士较多,让这些人捐资修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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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老人死后埋在自己的土地上,是否合法?
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的处理是:土地由其户内亲属继续使用,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如果老人去世的户内没有继承人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本村内重新分配签订承包合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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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买卖土地是否违法?
1、私自买卖土地是否犯法,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私自买卖土地,符合下列情形的,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昆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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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孙女能得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补偿跟人口和面积都有关系,以面积为重。拆迁补偿跟人口有关的费用主要是“安置费补偿”这一项,有的地方叫“周转补偿费”,即对被拆迁人按照家庭人口数量,每月发放补贴,每个地方根据条件有所差别。除此之外,人口对拆迁补偿影响不大,各地可能附件了一些条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人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沧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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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斗地主收的钱能退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如果对方不退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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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自己买的墓地被别人占用?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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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18年没有向对方提出归还,土地就归对方了?
法律分析: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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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占用土地种树怎么办?
谁的土地?什么性质的土地?被占去干涉么么用途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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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土地管理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3%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4%收取。(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收取;2、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5%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韶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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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房子拆迁了,还建房还没分配的时候离婚了净身出户,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吗申请宅基地吗?
您好,房屋拆迁后能否申请宅基地取决于您选择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迁建安置,通常可以申请宅基地;若选择货币或房屋补偿,则不能再申请。根据农村宅基地相关法规,无宅基地、分户后宅基地低于标准、回村落户需建房等情况均可申请宅基地。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错过申请时机,导致无法获得宅基地。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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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的排水沟是否属于个人土地
你好,有相应补偿,根据各地对于征收或征用土地的标准计算
无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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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太阳能板,补贴25年
结合具体的合同约定进行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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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集体土地被村长租给别人倒渣土合法吗?土地的性质仍然是农宝地
可以向乡镇政府投诉
商丘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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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行开垦土地,是否属于自己。
法律分析:其实,不管开垦了多少年,土地资源都是国家的,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荒山荒滩自然也属于农村集体,农民开垦出来的土地,所有权自然也是村集体的。不过,农民自己开垦出来的土地,自然就有使用权,国家的基本政策也是“谁开垦,谁受益”,在当时种地需要缴纳费用的情况下,这些自己开垦的土地不必缴纳任何费用。通常来说,农民在一个承包期内开垦的土地,本承包期内肯定归开荒人使用。但是,如果到了土地承包期,各地一般都会重新清查土地资源,你开垦的土地,就会被列到集体的账上,需要和原来的土地合在一起,重新进行发包。这时候,虽然是你开垦的,使用权也不再归你,而要按照政策统一发包,谁包到了,谁就有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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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征收如何算补偿
在贵州,征收补偿的计算通常考虑被征收土地的价值、用途等因素。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现金补偿、产权调换等。选择时应考虑个人需求和法律规定,确保权益不受损。
昆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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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卖给外村
农村宅基地不可卖给外村人,但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确保符合土地管理法规,避免违法风险。内部转让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楚雄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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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证上写着公路边沟外是指公路边下属于我的部分吗?
法律分析:公路两侧边沟至公路界领域属于公路用地,公路用地的使用权属于国家。如土地承包户对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的,根据公路不同的路网地位和技术等级,可以向相应等级的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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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确权怎么办理
自留地确权需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最后由县政府审批发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民法典》,土地使用权需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若不及时办理确权,可能面临土地权属争议和法律风险。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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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饲养野生娃娃鱼的法律是什么?
法律分析:私自饲养娃娃鱼是违法行为。娃娃鱼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动物。而且也是我国珍惜的濒危物种,禁止任何人和组织以任何名义猎捕、养殖、贩卖和食用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动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蚌埠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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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享受再婚随迁儿子的拆迁安置?
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按照户籍进行补偿的,还是按照人口进行补偿的,自己的孩子是否属于被拆迁的人口。如果孩子属于被拆迁人口,且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进行补偿的,则应该有孩子的补偿款。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拆迁负责部门咨询,或者向律师进行咨询。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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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规定,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如补偿不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未依法补偿,可能损害农民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邢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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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房产证办继承公证怎么办
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继承公证确实复杂,但仍有解决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您可以选择通过公证或诉讼方式继承。若选择公证,需前往公证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选择诉讼,则需携带材料至法院起诉。务必及时处理,否则可能影响您的继承权益。
昆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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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家庭与政府签订了70年的合同,如何计算现在种树的补偿金?
根据合同要求赔偿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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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拆迁房屋,光优发电个体户不予赔偿
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纠纷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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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改造房屋该怎么样计算赔偿
贵州改造房屋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合法,将按规定赔偿;若违法,则无赔偿。赔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等。未及时处理赔偿事宜可能导致纠纷和不良后果,建议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保障权益。
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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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人道路建设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是谁?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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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产确权信息如何查询?
您好,请问您以什么目的查询呢?y
六盘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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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卖给外来人吗
宅基地不能卖给外来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仅该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卖给外来人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交易无效,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红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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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有高压线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高压架空线路应避免通过居民区。如果架线施工必须跨越房屋,前提必须要保证高压线与房顶之间的安全距离确以保居民的人身安全。不够安全距离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可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责令其改正。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66-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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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土地,如果第三轮土地承包,我还能分地吗?
法律分析:要根据户口迁出的情况来判断是否还能保留土地承包权。如果已经转为非农户口,则无法再要回土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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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是有人拿假土地承包合同起诉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您好,面对假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您应积极应诉。依据《民事诉讼法》,您可向法院说明情况,提出证据证明合同虚假。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财产损失。请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应对策略。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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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在职教师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吗?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教师能享受土地赔偿,但前提是教师没有举家迁入市区的市居住,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发包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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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耕地,需要多少费用补偿?
占用一亩地能补偿多少钱,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这个标准会受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虽然标准不一样,一般来说,一亩地可以有3-5万元的补偿。但是总体来说,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修路,补偿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家的补偿,一个是地方的补偿。这个补偿金包含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土地上青苗费以及被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有的地方的农民可以自己选择补偿方式,有的地方则不行,具体情况要看你所在地的安排,具体有三种补偿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按年补偿,按照每年每亩800元的补偿标准逐年给予补偿,一直到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第二种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具体的补偿金额按照当地补偿标准执行;第三种享受红利补偿,如果说被占用的土地用来开发农业生态旅游或者是其他项目的,农民可以把自己的补偿款作为股份投入进去,享受红利补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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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装修违建、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多收电费等问题时,物业应如何妥善处理?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物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的合法措施,帮助您了解物业的职责和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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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纠纷处理需遵循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及时在征地前的告知、听证等阶段提出意见,如有异议可申请协调、裁决,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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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征收能否强拆,赔偿标准是多少?本文将详细解读承包地征收的法律规定,包括征收情形、程序和赔偿标准。快来了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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