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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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
先天性心脏病可以告医院吗?
从法律来讲,是可以起诉医院的。但从实际操作方面来说,要明白从法律来讲,医院承担责任必须要有四个要素: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所以要保留好医院就诊所有的票据和病历,证明你和这家医院有诊疗服务的关系;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有过错,法律规定患者要承担举证责任,从专业角度说清楚院方的问题在哪里,本案中院方;3存在患者损害的事实;4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你得说证明院方确实有误诊现象,且耽误了家人的治疗。如果不满足以上4个条件,是无法让院方承担责任的。诉讼有律师费和其他成本,需要综合考虑。以免入不敷出。建议先找当地卫生局投诉,可以看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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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突发性脑溢血医院是否有责任?
法律分析: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分两种情况:(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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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宫颈癌能不能提前病退?
提前病退,是有要求的,首先必须是城镇工人,要到社保部门领取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判定表,经过指定的医院诊断,签字盖章,然后到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审核判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到社保局解决审批,并且年纪男在50,女在45岁,交费满15年以上,能够解决病退,男不够50,女不够45岁的,应该解决离任。不是所有癌症病人都可以其它退休,当前,我国职工病退休的条件是:1、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2、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3、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律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癌症职工,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退休办理流程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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