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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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和我老婆离婚,我有七十二万房贷,老婆手里有我们共同卖房子的钱,她不要儿子该怎么分配?
很多朋友有这样的疑惑,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如果夫妻双方能达成协议,按照协议分割即可,这里不再赘述。关键是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如何去判断呢?第一、需要看房屋的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共同所有并不意味着财产就一定会平分。法官还会考虑房屋的具体情况、夫妻双方的贡献度等问题,以及兼顾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二、如果该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就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出资的,那么无论是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两个人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只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那么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只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子女偿还贷款的,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配偶方有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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