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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二次离婚判决书可以在几天内来

离婚 2020-03-16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夫妻双方就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
  •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何对房产进行分割。
    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律的。所以,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过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对方签字。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我们知道了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当然最关心的是怎么去办的问题,下面就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
  •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处理因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刑、劳动教养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在坚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下,既要考虑违法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刑期长短,又要考虑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以及婚姻目的、家庭职能的正常实现,还要有利于罪犯的劳动改造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等因素,分别情况区别对待:
    (1)对原告憎恨对方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坚决要求离婚的,即使被告服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夫妻难于和好的,应准予离婚。
    (2)一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长期徒刑,另一方不愿意等待而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3)一方所犯的是强奸、重婚、虐待、遗弃等罪.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4)双方婚姻基础差,婚后感情不好,双方在一方受处罚前已有婚姻矛盾,一方犯罪后夫妻感情更加恶化,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5)一方被判较短刑期,或偶尔犯罪、过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现,双方感情较好的,可调结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6)对未决犯的配偶提出离婚的,一般暂缓处理。
    (7)对违法犯罪一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借此进一步做好原告的改造工作,劝其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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