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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书 能够不必压的薪水立即离开吗?

合同纠纷 2020-03-21 1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书面证明应如何讨薪?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或多或少都应该由证据,生活费怎么发的,现金还是打卡,打卡的话去银行打交易记录,就是证据。
    确实没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多找几个和你情况一样的人去仲裁。互相证明也有效力。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一般工资的发放日,在劳动合同书上都有约定。这个月的工资,在下个月的20日前发放,这个情况比较普遍。根据工资支付条例,不能超过一个周期,也可以理解为,月工资不能超过一个月。
    2、一般的工资,多会分成几个部分,如基本工资、津贴、伙食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加班补贴(或具体计算加班时间给予加班费)等等,比较正常。
    3、单位应该在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同时,给员工工资条,以明确工资的分项与构成,防止差错,这也是员工的知情权。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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