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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了二十年,公司强迫我们停职。 停职时不给我们合理的失业金,也不给医疗保险。 退休后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3-19 0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失业不代表可以提前退休,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 国家没有为失业人员专门规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退休年龄与其它劳动者无异。
    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2、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3、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可以单独交医保的,不交社保的。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工资发放明细表;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核定: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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