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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再审,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3-29 0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不服区法院的再审判决,只能上诉到市一级的中级法院,不能上诉到最高法院。
    2、我国共有四级法院:最高法院、省一级高级法院、市一级中级法院、县区级基层法院。
    3、对一级法院的判决不服,只能上诉到上一级法院,不能越级上诉。
    4、《法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三)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5、《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6、《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整个刑事诉讼过程需要
    四、五个月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可能时间会长一点,有的可达一年多。
  • 1如果在信用上没有问题就可以贷款。没有法律规定有过刑事案件的就不能在银行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有过刑事案件的与普通人一样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或信用卡。
    2-以下是银行的银行贷款条件可以参考一下:
     
    (1)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办法:
    (一)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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