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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无商业保险被另一辆摩托碰伤不可以走如何解决

保险纠纷 2020-04-09 09: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事故发生时,首先报交警,然后报保险公司,并告知有人伤。在一般情况下有人伤的事故交警都会直接拖车,待人伤处理完以后才能放车。交警会给你开一张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人伤事故,不论你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都会分配点事故责任。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要分别通知交强险及商业险公司,人伤都是先由交强险公司先赔付,伤残11000,死亡是110000(以上都是在你全责的情况下),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时,由商业险公司赔付,前提是你买了商业三者责任险。
    伤者到医院医治,同时保险公司会告知你负责人伤的联系方式,对方会通知你告诉你相关的方式,一般要把在医院治疗的相关医疗发票收好,最后在人伤完全好以后,将医疗发票及交警证明,自己的相关证件保险单据一并带上到相关保险公司做理赔。
  • 摩托车撞人后不一定会构成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味的下定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所以如果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了伤亡且达到重大的标准,则有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如果是小伤轻伤,则可以解决,只要积极处理就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先起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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