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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男同学,和两个朋友分开了,一万元在一个女人脸上给钱的那天打电话给你我不给你那个朋友怎么问那个字条?

刑事辩护 2020-04-10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至于欠条是否能算做已付的定金,是存在争议的。有些法院认为,如果双方确实由于真实的交付定金的意愿,并且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当场交付现金的,为了尊重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可以视为已经交付了定金。
  • 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如果在欠条上并没有规定时间时,则要从借钱的限制时间截止期三年内欠条才具有诉讼时效。
    如果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尽可能的要求借款人与还款人协商。如果还款人在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后还款在要求退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所以,如果欠款数额巨大,在一定的期限内起诉了还款人后除了在接受法院的审理后,借款人也要积极的找还款人协商。
    如果单方面的靠法院的执行力有时候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只是约束还款人的一方面,即使过了欠款的诉讼时效并不能代表不能要回欠款。如果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还款的成果几率。
  • 通常情况下,有欠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但是应当注意欠条的诉讼时效以及欠条是否满足法律规定,能够完全证明。所以通常情况下以欠条为依据可以向对方主张债权,如果不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通过欠条作为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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