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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哺乳期,孩子的父亲提议离婚,因为女婿离婚,我有两个儿子,四个星期,两个37天,有房子,还有一个孩子的保险,请问如何离婚财产?

离婚 2020-03-17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重婚者是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在婚后主张财产分割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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