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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 男子没有交户口簿。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29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户口是随着一个人一生的凭证。一般情况下,结婚的双方都是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当然,也有例外,因为我国自古以来也存在倒插门女婿的说法。

    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 你离了婚要求迁移户口这是你做公民的权利!你原户口所在大队不给你开证明他们侵犯你的公民权利,你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你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你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你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
    他们会给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否则他们是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到上级政府或者法院诉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所以:
    (一)女方可以携带原户口簿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今男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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