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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你咨询个人社会保障。我54岁,两年前进入公司购买五项保险,如果我能在公司工作到8岁,15年的社会保障可能需要一次性缴款。

保险纠纷 2020-03-30 18: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去世者,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另外,社保会根据当时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支付丧葬费、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法定退休年龄已到养老保险还没交齐怎么办 1.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直至交满15年为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依然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劳动者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单位继续使用他们,此时,他们应当签订劳务协议。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是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原来的用人单位变成了接受劳务成果方,员工变成了提供劳务方,单位按照劳务量给予相应货币,不再具有缴纳社保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继续缴费呢?由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
    这就需要劳动者具体去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
     2.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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