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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孩子,没有财产,婚姻需要离婚什么程序?

离婚 2020-04-01 1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无孩子的,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8、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由于书写时夫妻双方并未生育,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无孩子)时就不存在约定孩子归谁,及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 1、协议离婚,两人带上结婚证(如丢失可到当地民政部门或档案局查询)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并提交起诉状。一般离婚分配的原则是一人一半,平均分配,财产和子女都遵循这个原则,不过在子女的分配问题上一般法院回多少偏向母亲方。子女抚养主要看谁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   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属于不告不理的犯罪,离婚后只要在追诉时效内是可以的。
  •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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