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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入了一家冷饮店,当我说10万可以开店的时候,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足够多了,我现在不能做了,但是费用已经支付了,签订的合同没有退款。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4-05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也要注意违约金的有关约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款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在四倍以下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三,则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每日1‰。
  • 当加盟商能证明特许商存在隐瞒重要信息、做虚假广告等行为的,才能因此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加盟费甚至赔偿损失。要是无法自行认定哪些特许商虚假宣传行为、收集证据资料,或不熟悉法院诉讼程序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协助处理,毕竟加盟费不是小钱,应该慎重对待。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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