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果两人感情不合,一方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20-04-15 1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出轨只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能作为要求少分得财产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所以,只有当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时,无过错方才可以此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以认定为过错行为,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如果一方出轨,出轨的情况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可能连离婚损害赔偿都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也不会影响财产分割,原则上还是平均分割。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
    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萍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