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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体申请意外保险后,可以确定工伤事故吗?

保险纠纷 2020-03-21 1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 社会保险有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其中,个人可以缴纳的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而工伤,生育必须由单位缴纳,所以无单位个人缴纳社保人员只能有三险。
    而这三险,都不具备对交通意外事故的赔偿。
    因此,个人缴纳社保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的,仅社保部门这一块是没有任何赔偿的。想得到交通事故赔偿:1,肇事方赔偿。2,自己购买商业交通意外伤害相关保险。
    如要社保的补偿,则必须被害人交通事故死亡,则根据规定,受害人家属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由死者养老账户内发放,各地标准不同。
  • 没有工伤意外保险,只有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是根据职工工伤伤残等级进行赔偿,也和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有关,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商业保险是根据保单确定,两回事。
  • 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伤保险进行理赔员工的权益能更多的得到保障。而且费用会更加全面。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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