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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转让过来的商铺,当时花了8千多转让费,租期是到今年6月10号,我在今年4月份时口头向房东提出续租意向,房东当时也同意了。也同意我转让商铺。今天房东忽然提出不能续租了,我面临转让费和店内设备等损失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8-30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租赁期间可以出卖房屋。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直系亲属间买卖房屋,房屋承租人不适用优先承购权。
    买卖不破租赁,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但是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之后解除租赁合同。
  • 所以在遇到因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时,双方都应该理智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权追偿,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甚至非法的方式维权追偿,以致得不偿失,追悔莫及。若确实不想看到对方或确有必要采取法律措施的,可以委托专业的租赁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律师的专业意见采取最恰当的追偿方式。
  •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处理。即:
    1、如果你能说服房东,征得他的同意,那么转租合同就是有效的,应按转租合同履行。
    2、如果房东坚决不同意你转租,那么由于你对租赁物没有转租权,故转租合同无效,如果对方明知或应当知道你是承租人且未征得房东同意而与你签订转租合同,那么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损失各自承担);否则你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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