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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执行判决的罪行至少可以作出多少判决?

刑事辩护 2020-03-30 15: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法律文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1、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然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如果你说的判决是一审判决,法院说的应该是离婚判决生效证明,要等双方都过了上诉期且没有上诉,一审判决才会生效。  上诉期从领取一审判决起是15天。一般应由本人领取,如果不是本人,其他人代领应有授权才可以。  
    一、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3.如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  
    二、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办、离婚判决书如何补办?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办、离婚判决书如何补办?  补办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三、有离婚判决书就没有离婚证了吗?有离婚判决书就没有离婚证了吗?  
    1.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只能有一样。  
    2.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 在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准备答辩状并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依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庭审。那么,在开庭审理后直到判决结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呢?   我国法院的庭审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在审限内审结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实际情况,一般来说一次庭审的时间需要1到2个小时左右。如果案件权利关系简单,通常一个小时左右可以审理完毕,要是有一定复杂程度的,需要1个多小时到2小时,或者2小时以上不等。   除此之外,还需要关注庭审中以下几个时间:   
    1、关于被告答辩状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2、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   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3天通知。   
    3、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   上诉案件:3个月;   特别程序:30天内;公告期满后30天内;   再审案件:3个月内。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案件:20天内(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   上诉、抗诉案件:2个月;   重审案件:3个月。   
    4、法院判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一般会在5日内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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