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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3月进公司的,2012年公司交给我的社会保险,2015年因家里有事儿没有退休,期间一直是我自己付的社会保险,2019、7月公司倒闭公司,去4050社会保险向公司证明,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3-28 0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的作用:①到人社局办理转移社保时,需要提供离职证明;②办理失业证,需要向就业局提供失业证;③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也需要提供离职证明;④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离职证明。有离职证明才可以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新公司才可以为你转社保、公积金。

  •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
  •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办: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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