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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的是,同居是多年的事实婚姻,但没有孩子

离婚 2020-04-02 1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期间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但是不影响孩子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平等的权利。

    2、同居期间的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在谁的名下,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关系   
    一、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通知)   
    二、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件》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件》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001年12月24日婚姻法解释一)   所以,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无论你同居多久,只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都不构成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
  • 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之说,所以就算生小孩也没有结婚,孩子也是私生子,也叫“非婚生子女”。
    其次,孩子的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孩子,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所以你有权利要求对方给抚养费。
    对与非婚生的子女,证明孩子的母亲的方式就是出生证。父亲有异议的,且不承认孩子的,可以提出DNA鉴定。根据DNA鉴定确定。
  • 同居关系有孩子关于分割共同财产问题:
    在我国,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现实生活中,如果您遇到因同居而产生的相关问题或者是纠纷,尤其是同居期间财产和子女的相关问题,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千万不要用非法手段解决,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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