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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大病人,今年51岁,我签了病可以吗?

医疗纠纷 2020-04-07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被《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只能按照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退休。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病退一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可以办理病退的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6、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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