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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在银行给了我的邻居一个贷款担保,而我的邻居近年来没有还款,所以我仍然可以在银行自己的房子抵押?

银行 2020-03-25 1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借贷纠纷中,担保人手续有瑕疵,不影响借款人名下抵押物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银行为已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二次抵押担保合同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借款人必须是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已经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二次抵押的条件 用于进行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第
    2、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第
    三、房屋必须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第
    四、房屋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并且该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第
    五、房屋已办理保险,并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第
    六、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利润。
  • 《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担保法》第53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银行贷款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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